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卷卷
留言日期:
2024-03-29
主题:
关于国有控股企业的对外捐赠的咨询
内容:
关于《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工作指引》(穗国资资本[2019]83号)文件的正文及文件解读,还想问咨询一下关于广州市的国有企业能否向尚未成立的基金会进行捐赠?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07
答复时间:
2024-04-07
答复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诉事项收悉!我委相关业务处室已于4月3日与您电话联系,您所询问题按照《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工作指引》第五条规定“企业对外捐赠原则上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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