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林
留言日期:
2020-02-24
主题:
关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申请
内容:
尊敬的广州市国资委领导: 我注意到广东省政府在2020年2月6日发出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第九点提出:减轻企业租金负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 我承租的是广州港集团下属子公司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海珠区大干围的物业,今年受疫情影响迟迟无法正常开工,营业额比往年一落千丈,经营压力很大,但物业公司以未收到通知为由不予减免租金,恳请领导们能关注我们这些中小微企业,给予租金减免优惠,发挥国企领头作用,承担社会责任,同舟共济,共克时艰。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