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媛媛
留言日期:
2025-07-03
主题:
关于企业一次性支付内容的咨询
内容:
根据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以上所指应享受的待遇,具体指哪些方面?市有否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望给予回复或指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3
答复时间:
2025-07-04
答复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委已收悉。我委业务部门已于2025年7月4日下午与您致电解答相关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我委与您致电就“企业一次性支付”进行了解释,并举例说明。同时鉴于您为央企的社会化管工作人员,因央企退休人员分布在不同省市,在具体工作中会有区别,建议您咨询所在集团总部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您对我委回复表示满意和感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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