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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出台完善监管企业分类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广州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7-05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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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界定企业功能定位和目标导向,完善企业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出台了完善监管企业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

完善后的分类考核实施方案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将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分为四类,分别为:竞争类、功能类、准公益类和金融类。完善后的分类考核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分类明确企业功能定位,引导企业分类发展

1.竞争类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资本回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企业。

2.功能类企业:以特定功能和特定战略任务为主要目标,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发挥平台功能,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投向,实现经济效益与战略目标的有机统一。

3.准公益类企业:以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产品和优质服务为主要目标,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投融资建设能力、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准公益类企业以主业中的优势产品或服务为依托,培育发展新型产业链,形成优势产业,引入社会资本,实现资金投入多元化和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4.金融类企业:以股东回报和金融资产安全稳健发展为主要目标,突出金融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强化产融结合,鼓励金融企业为实体经济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二、建立分类考核机制,明确差异化考核标准

(一)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经济效益、资本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1.突出经济效益考核要求。将企业盈利状况和收益水平作为年度考核重点,鼓励开展科技和管理创新,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任期考核重点,加强对企业中长期经营业绩的考核。

2.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管理短板和产业功能,合理确定不同企业的考核重点,设置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

3.鼓励企业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完成政府交办的特定任务。

(二)功能类企业。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特定功能目标的完成情况,兼顾经济效益。

1.将企业承担的特定目标任务和重大专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考核指标及权重视企业具体情况确定。

2.合理确定经济效益与资本回报考核要求。根据企业承担的特定任务或重大专项任务资本占用情况和经营性质,适度调整经济效益指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考核权重。

(三)准公益类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投资建设任务、政策性或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兼顾经营业绩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1.强化考核投资建设任务、公益性业务完成情况和保障能力,考核指标及权重视企业具体情况确定。

2.以实现盈亏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不同企业特点,有区别地将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纳入年度和任期考核。

3.对社会效益指标可引入行业主管部门或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业绩考核的组成部分。

(四)金融类企业。重点考核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年度考核以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为补充。任期考核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基础,与企业发展规划相联系,注重提升企业发展潜力,优化战略布局。

三、加强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将加强党的领导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治理优势、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

企业党建主要考核企业负责人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将党建工作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核企业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守纪律,讲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预防和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情况。

四、建立特别事项管理清单

完善企业分类考核体系,探索建立特别事项管理清单制度,将企业承担的对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特别事项列入管理清单,作为考核指标确定和结果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将企业承担的援疆、扶贫、安全保障、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市国资委部署的改革重组、土地资源统筹等专项任务作为特别事项列入管理清单,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别事项,在考核时予以专项处理。

为促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对符合规定的可量化创新投入费用,经市国资委认定,在考核中视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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