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台《关于支持引导监管企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稳经营的考核激励措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抗疫情”“稳经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迎难而上,努力争取实现全年经营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贡献力量。该措施的出台,将保障企业不因疫情防控投入影响业绩考核,有助于增强企业面对经营压力的信心,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全力奋战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
考核激励措施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鼓励企业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明确因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缺物资生产、供应等所发生的费用,影响经济效益的,可作为特殊事项在经营业绩考核时予以调整;二是鼓励企业落实国家政策,展现国企担当。对因落实促进经济的措施而减少的经营收入(如减免租金、利率优惠、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等),在工资总额管理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按规定视同考核利润;三是合理考虑疫情防控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处于受疫情防控影响较大行业中的企业,经主动尽力化解,仍然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予以合理考虑;四是疫情防控纳入年度业绩考核。将监管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鼓励多作贡献,奖励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