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10月18日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
朱学军同志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钱林同志任审计监督处副调研员;
郝耀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员;
吴婵同志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组织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