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5月18日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蒲彩和、陈浩源、卢传友、贾庆军、苏榕梅、徐锦超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外派高级监事。
黄志强、陈建新、苑欣、史秋华、陈恬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外派中级监事。
金卫琼、黄畅志、许岚、邹勇发、张天霈、曾勇、陈薇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外派初级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