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6年委党委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
吴坤友同志任综合调研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综合法规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童迪、方方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董事会工作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监事会工作处主任科员职务;
马文锐同志任运行统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统评考核处主任科员职务;
邓小瑜同志任考核分配处副调研员,免去其统评考核处副调研员职务;
张发勇、邝伟良同志任考核分配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统评考核处主任科员职务;
袁向东同志任预算财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审计监督处主任科员职务;
王耿文、胡晋清同志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组织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调研员职务;
杨方、麦广明、吴秋芬同志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组织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副调研员职务;
廖文定同志任群众工作处(信访维稳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党群工作处副调研员职务;
陈军同志任群众工作处(信访维稳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党群工作处主任科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