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中心):
根据穗编字〔2021〕198号文,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更名为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经2021年6月21日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雪芬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主持工作)、法定代表人,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职务;
郭广光同志不再兼任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主任职务(法定代表人);
张丽勤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试用期),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试用期)职务;
刘守波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巡察事务一部部长(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监测部部长(管理岗位七级职员)职务;
赵猛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巡察事务二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评价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务;
周广安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财务监测部专业技术十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评价部专业技术十级职员职务;
梁淑珍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财务监测部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评价部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职务;
龚美灵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财务监测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评价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务;
廖壮林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财务监测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试用期一年,自2020年12月17日起算),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监测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试用期一年)职务;
章嘉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财务评价部副部长(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监测部副部长(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职务;
洪毅芬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财务评价部专业技术十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监测部专业技术十级职员职务;
刘捷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财务评价部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评价部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职务;
秦畅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财务评价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免去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财务评价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务。
中共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