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穗国资产权〔2021〕15号) 第十五条 市国资委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三)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有评估师签名;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依据是否适当;
(七)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八)评估方法的选择及评估过程、步骤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九)专家评审意见及资产评估机构反馈说明;
(十)其他需审核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