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信访局〈概况要素及录入规则〉〈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概念及认定规则〉〈重复信访事项概念及认定规则〉等八项业务规则》(国信发〔2019〕4号)规定,涉法涉诉事项是指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机关职责范围,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领域诉讼权利救济,已经、正在或者依法应当由政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