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受托监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等决策部署,平稳有序调整现行有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确保我委依法行权履职,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机构改革办〔2018〕1号)及《广州市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证明事项清理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司函〔2019〕129号)要求,我委对本委出台的截至2019年6月30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其他非我委颁布的涉及国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以其制定部门公布的清理结果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国资委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xlsx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