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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12-20 1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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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各受托监管部门,各区国资监管部门,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广州市国有企业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更好地满足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经济决策需要,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穗字〔2018〕22号)精神和市国资委有关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省国资委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编制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国资统计报表的填报内容包括:报表处理软件中“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任务项下的封面代码和主附表。

(二)编制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内容包括:报表处理软件中“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任务项下的封面代码、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会计附注、专项情况表、专项审计附表、管理报表及附报文档。其中,封面代码要真实反映企业的基本信息,按规定填列包括地区代码、行业代码和组织形式,行业代码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结合企业从事的真实业务填列。主附表中的基本情况表要重点关注劳动生产总值、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折旧等统计指标的核算,确保真实、可靠。

(三)对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审计对象包括:我委直接监管企业集团合并及本部、属下各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托管企业,受托监管部门管理的托管企业。

承担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对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中的主附表(企财01-企财10共10张表)及会计附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2.对审计范围内企业编报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封面代码各明细项目和财务情况表及专项情况表的指标数据进行复核并作复核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

3.对企业编报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以及专项审计附表,按特殊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参考格式和附表见附件2),专项审计附表主要包括:

(1)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审核表;

(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

(3)纳入市国资委部门预算的财政(含国资收益)支持资金绩效情况表;

(4)创新情况审核表;

(5)工资总额情况专项审核表;

(6)企业年金专项审核表;

(7)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分配情况专项审核表;

(8)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审核表;

(9)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表;

(10)参股企业投资情况表;

(11)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表。

4.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以及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测评,对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送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

5.在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基础上出具企业财务评价书(具体要求见附件3)。

6.在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基础上,出具内控测评报告(具体要求和参考格式见附件4)。

7.结合市国资委重点监管工作,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应加强对委托理财业务、金融投资业务、土地补偿资金等方面的审计。

二、财务决算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各监管企业、受托监管部门均应报送本单位经审计的合并汇总的国资统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告,区国资监管部门仅报送国资统计报表。

(一)国资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1.电子文档。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2018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国资委财经处电子邮箱:gzgzyxtj@gz.gov.cn,下同)。其中,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境外企业数据库除与整体数据库一并报送外,再另行单列报送。其他文字材料(见下述“2.纸质文档”)的电子版于2019年3月3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2.纸质文档。2019年3月3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2018年度本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见广东省2018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及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手册)、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以A4纸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纸质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

(二)财务决算报告报送要求。

各监管企业和受托监管部门应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送市国资委,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其中财务评价书、内部控制测评报告应于2019年5月30日前报送。

财务决算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以及审计报告、其他指标数据复核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财务评价书、内部控制测评报告。

1.报送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其中:二份交市国资委,一份交派驻本企业监事会。受托监管部门的材料自行保存。

2.报送电子文档(久其数据库)应将对应的审计报告(含企业集团内全级次企业)、其他指标数据复核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财务测评书及内控测评报告影印件导入报表软件的相关区域,随同经审计后的决算报表数据库一并报送至市国资委财经处邮箱。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有关规定,纳入2017年度统一招标的监管企业应续聘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未纳入统一招标的监管企业原则上应参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二)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处理软件将在我委网站发布(http://www.gzgz.gov.cn/),各单位经办人员可自行下载使用,不再另行下发。如在报表处理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可直接联系其公司。

各单位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和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财务监管与经济运行处联系。监管企业专项审核表中的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我委规划发展处、考核分配处联系(见附件联系人)。

附件:1.财务情况表及其他指标数据复核说明(参考格式)

2.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参考格式)和专项审计附表

3.财务评价书要求

4.内部控制测评报告要求和参考格式

5.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版本)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联系人:刘凯,张彩玲,马文锐,王祯昌,联系电话:020-83647590,83647741,83647738,83647753,联系邮箱:gzgzyxtj@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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