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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资委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广州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6-30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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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履行我委政务公开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做好《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不断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建立健全我委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置。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完成时限:2018年8月15日

(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三)负责及时提供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信息。

责任处室:综合调研处

配合单位:各监管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

(四)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责任处室:综合调研处

完成时限:长期

(五)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责任处室:综合调研处

完成时限:长期

(六)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处室:综合调研处

完成时限:长期

(七)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完成时限:机构改革完成,权责清单调整后

(八)负责提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经营和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信息,发生后一周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

责任处室:财务监管与经济运行处

配合单位:各监管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

(九)负责提供市属企业业绩考核总体情况信息,相关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

责任处室:考核分配处

配合单位:各监管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

(十)负责提供市属国企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信息,相关信息公布后一周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布。

责任处室:考核分配处

配合单位:各监管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

(十一)负责提供国家出资企业产权公开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信息,发生后一周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

责任处室:产权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监管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

(十二)负责提供监管企业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信息,发生后一周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

责任处室:企业改革处

配合单位:各监管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

(十三)负责提供监管企业重组结果信息,相关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

责任处室:企业改革处

配合单位:各监管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

(十四)负责提供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信息,除个别敏感信息外,相关信息公布后一周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

责任处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监管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

(十五)做好通知通告、政策法规及其配套解读文件公开工作。通知通告文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列外;政策法规类文件需要同时配套其解读文件一起主动公开。办公室在发文审核环节对公开属性进行把关。该公开而没有选择公开的,政策法规文件没有同时配套解读文件的,退回主办处室重新审核;确实不适合公开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注明不公开的具体原因。上述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上述工作内容及分工,对于需报送信息的,由责任处室负责牵头,其他处室配合,按照具体分工内容和时间节点,及时将公开信息汇总并审核把关后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挂网公开;对于不需报送信息的,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各处室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文件的部署和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相互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四、责任追究

对于应公开的信息未及时将信息内容报送至办公室公开的,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应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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