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巡察组从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月25日,对广州市国资委党委(组)开展巡察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广州市国资委党委(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广州市国资委党委(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有关部门处理。
邮政信箱:广州市333号信箱第四巡察组,邮编510046。电子信箱:swxcz4@gz.gov.cn。
中共广州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