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广州改革开放40周年40处重要纪念地评选活动的通知》(穗宣通〔2018〕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的申报范围和申报标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请将有关材料直接报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广州改革开放40周年40处重要纪念地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