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受托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我委权责清单,推动简政放权,规范出资人行权履职行为,推进国资监管规范化、清单化管理,我委对本委出台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其他非我委颁布的涉及国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以其制定部门公布的清理结果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国资委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7年5月31日)
附件:广州市国资委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