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国资监管、国企党建和国企巡察工作需要,我委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
面向广州市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广州市内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职二级主任科员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是指全日制学历、学位及专业。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职级公务员须已完成职级套转。
(六)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曾因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广州市国资委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5日。(以发邮件时间为准)
2. 报名资料:①《广州市国资委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③《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职级套转表》、现任职务任职文件;④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有关材料请直接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邮箱:sgzwrenshichu@gz.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广州市国资委2020年公务员选调”,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核。
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通知其参加考试;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予以解释。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广州市国资委通知参加选调考试。考试的形式为面试,综合测试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人岗相匹配原则,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由广州市国资委研究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如不能出具、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由广州市国资委研究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经研究后,在广州市国资委官网公示7天。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转任及任职手续。如选调岗位无符合相关条件的人选,可以空缺。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按照有关政策作出解释。
(四)联系方式:020-83125672、83125671;监督电话:020-83125757。
附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