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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第四批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的公示(二)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9-24 1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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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国资资本〔2018〕113 号)相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第四批其余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科创国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9月24日至10月13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意见的方式包括:

  1. 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zwzbyy@gz.gov.cn

  2. 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西座2楼广州市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邮编510032

  3. 传真:020-831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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