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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第六批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的公示

来源:市国资委资本处 发布时间:2024-04-22 1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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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穗国资〔2023〕16号)相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第六批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广州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药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知识城(广州)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4月22日至5月7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意见的方式包括:

  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zwzbyy@gz.gov.cn。

  2.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西座2楼广州市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邮编5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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