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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广州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7-04 17:53:5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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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国资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成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内法规

1.制定委党委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委机关干部年度学法方案并落实实施。

3.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2次以上。

4.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5.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6.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精神,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

2

市属国有企业

市监管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

对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5 月)

加强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尤其是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党建业务素质,以点带面,进一步示范带动和推动全市国资系统开展“千名书记大轮训”活动。

委企业党建处

3

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

监事工作培训

举办监事会工作相关培训(6月)

对监事会成员、委机关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进行企业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财务监督、企业融资、会计准则等相关知识培训,以提升监事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监事会成员履职能力,实现国资国企的科学监督、有效监督、全方位监督。

监事会工作处

4

市属国有企业

《宪法》宣讲、企业合规风险管理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7月)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意识。针对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高发区,培育合规文化,增强企业防范合规风险的意识。

委政策法规处(董事会工作处)

5

市属国有企业

法律、经管专业课和综合素能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9月)

对企业董事会秘书、高级法务人员开展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提升企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满足企业对新型高端复合型人才的需要。

委政策法规处(董事会工作处)

6

市属国有企业

国资监管新政和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等专业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9月)

组织产权管理培训,不断扎实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国资系统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委产权管理处

7

市属国有企业

资产评估管理常见问题分析及法律法规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10月)

开展资产评估工作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各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行为,加强资产评估管理业务监督,进一步推动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委产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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