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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董事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0-12-24 16: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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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2020年我委申报的“打造法治国企‘12345’新模式 推动广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获评广东省2019-2020年优秀普法项目(广州市唯一)、2020年度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促进依法治理迈上新台阶。

    1.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委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在委年度工作会议、委党委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全市国资系统法治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部署依法治理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落实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委党委、委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党委会和办公会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则和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办公会或者党委会集体决策,未发生过决策被上级机关撤销或者纠正的情况。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委主任办公会。

    3.加强机构建设,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机关法治工作,经市编办同意,2015年我委将原有的综合法规处中涉及政策法规的职能拆分出来,专门设立了政策法规处,先后引进一批法律专业等人才充实干部队伍。

    (二)立足转变职能,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新理念。

    1.推行“清单管理”,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监管职能转变的有关精神,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调整、精简、优化监管职能,明确界定了审批、核准、备案事项18项,授权放权事项42项,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2.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推进监管企业全面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实施意见》《广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自2020年起开展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3.整合监管资源,构建“互联网+大数据”监管平台。启动“智慧国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重点解决信息获取不对称、不及时难题,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增强出资人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

    (三)着力建章立制,积极构建国资监管政策文件新体系。

    1.构建“一指引+N范本” 章程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印发《广州市国有企业章程管理操作指引(试行)》和《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2020年版)》,突出章程在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明确履职程序。目前,已形成国有控股公司章程范本(初稿)并于近期出台;着手研究制定国有参股公司章程示范条款。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规范监管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制定“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引”,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廉洁性评估要求嵌入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确保出台的监管规范性文件合规合法。对我委截至2020年之前制定组织实施的现行78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加强对现行政策措施和增量文件涉及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审查,落实内部审查机制,确保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

    3.完善依法治理“1+N”政策文件体系。制定出台法治国企建设系列政策文件和国资监管权责清单,构建依法治理“1+N”政策体系。

    (四)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监督机制协同效应。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我委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期办理,答复件没有被提案人认定为不满意的情形。

    接受司法监督。2020年,我委对收到的司法建议书均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取得了司法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应诉应议工作。2020年,我委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未发生以我委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

    建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通过公开遴选聘请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积极推进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作用。迄今为止,我委未发生过合同纠纷,有效防范政府合同法律风险。

    (五)创新普法形式,营造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1.深入学习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一是印发《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全面开展民法典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全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结合国资国企实际,进一步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更好推动民法典在国资国企系统有效实施,确保国资国企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民法典深入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指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在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全面有效实施。三是组织国资系统开展民法典专题研学,形成《广州市国有企业法务管理系列——民法典研学篇》,收集47篇共20万字学术论文集。

    2.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创新线上普法方式。应对疫情,以特色普法交流平台载体,开展国有企业普法培训工作。首次采取线上方式举办了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普法培训班,累计观看量达2.3万人次,互动评论超过2000条,受众人数大幅增加,取得良好培训效果。进一步创新普法载体阵地,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打造“法治国资”品牌。

    3.指导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企成效显著。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及依法治企工作要点,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指导企业利用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指导广汽本田承办广东省“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2020年新增广汽丰田、广州发展等7家企业获得“广东省法治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累计40多家企业获此荣誉;广州交投集团荣获2020年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优秀单位。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企业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特别是个别企业领导对法律工作重视还不够;二是普法工作的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少数企业对重大法律风险防范化解不够;三是部分企业总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企,全面推动法治国企建设。构建“政策体系+业务指导+协调机制+沟通平台”的“四位一体”的工作路径,推进实现全面依法治企“升级版”。

    (二)指导合规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定期工作反馈机制,搭建多维度沟通交流平台,促进试点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编制重点领域合规操作指南,指导企业建立起责任明确、监督有效的合规管理责任体系,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三)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擦亮国企普法宣传品牌。充分利用网站、官微等新型媒体平台,强化与企业互动交流沟通,全方位做好国资监管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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