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因委领导人员调整,现对我委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并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对部分职责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组 长:陈德俊 党委书记、主任
(二)副组长:曾 涛 党委委员、副主任
(三)成 员:市国资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
如遇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调整,则小组成员自动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决定和命令;
(二)研究部署我委推进依法治理的全局性工作,确定我委法治建设中长期目标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
(三)研究部署我委年度普法工作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全委机关干部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我委落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五)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决定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其它事项。
各处室应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处室职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我委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