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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资委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董事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2-01-05 1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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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及监管企业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采用“4+6”模式分批开展合规管理建设试点,多层次多领域打造合规治理样本,针对各监管企业均可能涉及数据安全、第三方商业伙伴等合规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深化管理,分批出台系列指南文件,形成监管企业可参考、可借鉴的合规管理“1指引+N指南”政策文件体系;切实压实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市场化招聘等方式配强配齐总法律顾问,提升总法律顾问专职率、专业率;指导监管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其中广汽本田被推荐参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在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上,广药集团荣获优秀单位,广州发展获评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推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优化完善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市国资委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今年,结合委主要领导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委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结合法治建设最新要求,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最新要求纳入领导小组职责,对领导小组的职能进行优化和调整。

  3.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年在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上定期研究部署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召开年度国资系统法治工作会议,有目标、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法治国资国企建设各项工作。

  (二)转变职能,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新理念

  1.动态调整监管清单,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监管职能转变的有关精神,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调整、精简、优化监管职能,对授权放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授权放权力度,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2.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推进监管企业全面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工作。出台《广州市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切实压实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分阶段分批次推进监管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实现总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构建合规管理“1指引+N指南”政策文件体系,针对数据信息安全、商业伙伴合规安全等出台相关重点领域合规指南。

  (三)全面建章立制,构建国资监管政策文件新体系

  1.创新构建“1指引+N范本”章程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按照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等制度体系的最新要求,制定国有独资、国有全资/控股章程范本,突出章程在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明确履职程序。配合社保基金划转,指导14家监管企业修改完善章程。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规范监管政策文件出台程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对市国资委现行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审查。同时,加强对现行政策措施和增量文件涉及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审查,落实内部审查机制,确保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

  3.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政策文件体系,提升制度化管理水平。为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切实做到“强弱项、补短板、增优势”,不断提升制度化管理水平,开展新一轮国资监督管理制度梳理诊断工作,对现有监管制度提出立、改、废建议,力争到2022年基本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对于重大事项,新设立委领导碰头会工作机制,确保提交决策会议前充分沟通交流;对于人事议题,新设立书记会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事项事前充分酝酿。委党委、委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党委会和办公会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则和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办公会或者党委会集体决策,未发生过决策被上级机关撤销或者纠正的情况。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委主任办公会。

  建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积极推进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同审查、政策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作用。迄今为止,我委未发生过合同纠纷,有效防范政府合同法律风险。

  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要求,在官网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栏;截至2021年11月,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3470条。

  (五)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监督机制协同效应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我委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期办理,答复件没有被提案人认定为不满意的情形。

  接受司法监督。2021年,我委对收到的1件司法建议书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取得了司法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规范应诉应议工作。2021年,我委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未发生以我委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

  (六)创新普法形式,营造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1.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以及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参观“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融媒体普法体验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在2021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中,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创新普法载体阵地,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打造“法治国资”品牌,采取线上方式举办了202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普法培训班,累计观看量达4.3万人次,受众人数相比去年增长87%;组织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工作培训,受众人数达1.99万人次,取得良好培训效果。

  3.指导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企成效明显。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及依法治企工作要点,指导企业利用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化的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普法品牌,有效推进“法治国资”品牌向纵深发展。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市委市政府最新要求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二是少数企业领导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特别是个别企业领导对法律工作重视还不够;三是普法工作的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少数企业对重大法律风险防范化解不够。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企,全面推动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深化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加强对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法治国企建设总体思路、目标和举措。

  (二)指导监管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完善合规管理“1指引+N指南”政策文件体系。持续加大合规制度规范供给,推动重点领域专项深化提升,推广合规试点成果的运用,有效指导其他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防范重大合规风险,形成全员合规、全程合规、全面合规的企业合规文化。

  (三)压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监管企业及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续写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擦亮国企普法宣传品牌。充分利用官网、官微等新型媒体平台,以及“线上+线下”普法培训等方式,强化与企业互动交流,全方位做好国资监管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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