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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资委“八五”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2-06-28 14:56:3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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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普法对象

普法责任

落实形式

责任部门

市国资委

1.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国资委机关干部、市国资系统全体党员职工、领导干部

1.制定委党委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推进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3.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晋职等重要内容;

4.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5.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

6.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7.指导监管企业开展普法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办公室(党办)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法规处

办公室(党办)

人事处

3.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办公室(党办)

企业党建处

人事处

4.学习宣传《民法典》。

法规处

5.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学习《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保密法》等涉及安全稳定、保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生态文明建设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各相关处室

6.开展国资监管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培训

市国资系统领导干部、市属企业相关业务工作人员

举办相关业务培训

各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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