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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资委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董事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2-12-29 15: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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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及监管企业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现将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强化“法治国资”建设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召开市国资系统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 优化完善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市国资委成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今年,根据委领导分工调整及时更新委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结合法治建设最新要求,优化调整领导小组职能。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年通过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定期部署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召开年度国资系统法治工作会议,有目标、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法治国资国企建设各项工作。

  3. 落实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委党委、委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党委会和办公会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则和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办公会或者党委会集体决策。

  (二)加快职能转变,扎实推进监管效能提质增效

  1. 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监管职能转变的有关精神,加强评估,精准实施授权放权。经全面评估2020年版授权放权事项清单的运行效果,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并出台2022年版授权放权事项清单。

  2. 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持续深化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积极构建国企“大监督”格局,集中精力履行好管资本重点职能,持续推动国资国企监管实现向事前事中预防监管为主、沿着国有资本布局全链条覆盖、数字化智能化、协同高效形成监督合力的“四个转变”。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建立沟通顺畅、衔接有效的国资监督协同体系。

  3. 整合监管资源,构建“互联网+大数据”监管平台。完善“智慧国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重点解决信息获取不对称、不及时难题,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增强出资人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

  (三)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一是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做好党建进章程,在全面完成集团公司层面党建进章程基础上,逐级向所属企业延伸,集团公司所有境内下属企业基本完成党建进章程工作。二是持续健全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机制,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结构,党委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把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2. 持续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作水平。一是对标对表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着力健全完善董事会制度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保障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的制度体系,2022年先后出台了《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议事实施细则(试行)》《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范本(试行)》等制度,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对应,从不同维度和层面为董事会履职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外部董事履职管理机制,树立外部董事勤勉尽责“高标准”,明确出席会议、学习培训、履职时间等要求,落实外部董事重大事项报告、年度履职报告等机制,助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

  3. 积极运用法治化市场化行权方式履行出资人职责。一是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持续完善“1指引+N范本”章程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制度体系,依法厘清各法人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二是创新考核评价模式,印发监管企业正负面清单评价管理意见,完善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推动监管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健全完善了监管企业风险处置、报告机制。

  (四)着力重点要点,全面提升机关法治建设水平

  1. 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文件学习,树牢依法监管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意识。出台《广州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委在编干部积极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学率、优秀率均为100%。

  2. 强化法律顾问、公司律师机制运行。积极推进建设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同审查、政策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将法律审核有机融入决策程序,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由委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确保所有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迄今为止,我委未发生过合同纠纷,有效防范政府合同法律风险。

  3.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规范监管政策文件出台程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对市国资委政策措施开展全面审查,加强对现行政策措施和增量文件涉及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审查,落实内部审查机制,确保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

  4. 强化制度化管理,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政策文件体系。为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切实做到“强弱项、补短板、增优势”,不断提升制度化管理水平,开展新一轮国资监督管理制度梳理诊断工作,对现有监管制度提出立、改、废建议,力争建设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5. 强化重大案件指导,避免和挽回国资损失。全力支持企业维权,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和法律支持,有效推动相关纠纷问题妥善解决,有效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避免国资巨额损失。联动检察机构开展“合规不起诉”试点工作,指导涉案企业开展全面合规建设并实现转型发展,避免企业因刑事处罚导致破产,从而落实了稳就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五)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监督机制协同效应

  1.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出台《2022年广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监督谈话的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广州廉洁国企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优势互补、

  同向发力,从“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9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和考评检查。

  2.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2年,我委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4件,均按期办理,答复件没有被提案人认定为不满意的情形。

  3. 加强应诉应议工作。2022年,我委依法应诉应议,在行政复议案件中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未发生以我委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维护了我委依法履职的良好形象。作为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均已经按要求派员出庭、答辩。

  4. 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在官网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栏,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依法办理行政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发生行政信息公开决定被撤销的情形。

  (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推进监管企业全面依法治企工作

  1. 压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广州市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一是实现企业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和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达到100%,从依法治企和依法经营角度提高企业法律审核质量及其合规管理水平。二是部署推进监管企业及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配备,印发《广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配备工作的通知》,推动监管企业健全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目前监管企业层面已经100%配备总法律顾问,77家重要子企业中过半数企业已完成总法律顾问配备,其他企业也正积极推进中。

  2. 强化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后评估工作,对照指标体系,“一企一策”印发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评价表,更有针对性指导企业做好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二是为促进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全覆盖,印发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在监管企业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督促非试点监管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合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3. 创新普法方式,营造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创新普法载体阵地,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打造“法治国资”品牌。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方式举办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普法培训班,提升国资系统法务队伍的法治素养和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企业对法律合规工作重视还不够,个别企业的合规经营意识薄弱、合规制度建设滞后、内控制度不完善;二是部分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配备不足,法务部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企,加强法治国企建设。深化工作机制,构建“政策体系+业务指导+协调机制+沟通平台”的“四位一体”的工作路径,持续强化“法治国资”建设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企各领域、全过程。

  (二)推进合规体系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一企一策”有针对性指导企业做好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建设和完善责任明确、监督有效的合规管理责任体系,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三)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擦亮国企普法宣传品牌。充分利用网站、官微等新型媒体平台,拓展宣传阵地,强化与企业互动交流沟通,全方位做好国资监管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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