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资委制定印发《监管企业所属重要子企业管理指引(试行)》(下称《管理指引》),并公布新一轮监管企业所属重要子企业名单,进一步深入推进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探索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
《管理指引》更好地落实了国务院国资委健全全级次穿透式监管体系的工作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重要子企业的核定不受企业层级限制,规范了重要子企业的核定原则、重大事项管理、日常事项管理等,将重要子企业定位为监管企业主业承载中心、利润贡献中心、价值创造中心、合规管理中心。《管理指引》同时要求监管企业积极探索对重要子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将重要子企业作为重点投资、重点改革、重点发展的载体,并按照资源“三集中”原则,推动优质资源向重要子企业集中。市国资委也将加强服务与赋能,通过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励重要子企业实施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科技创新等,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包”“工具箱”、打造改革样板和尖兵。